优质高效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回顾
作为社会建设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事业始终备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2021年全国两会临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建议、提案又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2020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出的与民政相关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如何,有哪些被吸收和落实了呢?
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2020年民政部共办理建议、提案723件。其中,主办250件、协办384件、参阅89件。从涉及的领域看,其中养老服务方面的建议提案207件,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方面的建议提案190件,儿童收养、福利及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建议提案43件,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64件,困难残疾人、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事务方面的建议提案55件,慈善捐赠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方面的建议提案77件,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社会救助方面的建议提案64件。这些建议、提案在2020年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一些意见建议已经被吸纳到实际工作中。
办好建议提案是民政部的法定职责和政治责任。在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初期,全国政协明确“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立‘后2020’时期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农村贫困边缘户保障建立返贫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新时代海外华文教育工作”“成立中国大运河学会”6件重点提案由民政部主办或会办。同时,民政部综合考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反映的意见建议,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和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遴选出“加快落实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制度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支持力度”2件建议作为部内重点建议,“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将社区养老做深做实做到位”“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3件提案作为部内重点提案。
在办理全国政协第2138号“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案过程中,民政部高度重视,建立由承办司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推动、各职能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抓紧推动办理工作。在2020年8月下旬,相关负责人专门赴湖北省武汉市开展基层治理专题调研,并与该提案人徐立全、王红玲等委员进行座谈和研讨。此外,民政部还与提案中涉及的4家会办单位进行多次沟通,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等建议,积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沟通,商请其围绕近年来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详细提供下一步工作思路,有效回应委员们相关提案建议。2020年9月下旬,民政部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商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研提办理意见,形成了《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38号(社会管理类156号)提案答复的函》,得到了徐立全等8位提案人的充分肯定。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民政部门改进自身工作,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民政部表示,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的契机,与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体推进,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的办理都能取得让党中央满意、让人民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的实效。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衔接。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推动政府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政策、加大特困供养人员扶助力度等意见建议,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完善顶层设计。围绕党建+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同时,指导各地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功能,认真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修改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当扩大特困救助供养覆盖范围。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等意见建议,报请国办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开展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建设,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组织遴选第五批全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开展第四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发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持续推进。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应急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提请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提出为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工作补助、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伤待遇等“暖心八条”。先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等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科学研究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联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各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推进减证便民,为基层减负。
——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发展。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慈善事业法治化力度、健全重大突发事件下慈善力量响应机制等意见建议。制发《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引导慈善力量重点支持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配合财政、海关、税务部门出台防控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增加省级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作为进口捐赠免税受赠人,将防控物资全部纳入进口免税范围。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出台企业、个人向疫情防控捐赠予以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政策。启动制定专门的慈善力量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指导湖南、广东、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等地结合实际,推进社会工作站(室)建设,探索建立通过引入社会工作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发布《志愿服务基本术语》行业标准(M/T 148-2020)。推动制定《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0年版)》《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2020年版)》和《全国文明家庭激励与管理办法》,将志愿服务内容和要求列为重点考核指标。
——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及社会组织立法等意见建议。会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会同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脱钩改革,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地方指导,完成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中期评估。规范涉企收费,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依法严肃查处年检发现及社会举报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
——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等意见建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担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协调职责。推动落实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意见文件,进一步完善“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困境儿童等关爱服务对象底数。加强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在4省9县(区)开展“护童成长——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纳入“十四五”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中。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效提升。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移风易俗推行绿色殡葬、推动婚姻登记改革创新方便群众办理、加强两岸婚姻服务建设、促进新时期两岸婚姻健康发展等意见建议。部署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加强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推进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相关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会同全国妇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两岸国学书院等交流活动,加深两岸婚姻“新二代”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民政部表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年民政部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政治站位,健全制度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出新贡献。